建筑业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区别一、概念界定1.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方法都是针对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它们主要根据纳税人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来区分。2.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如遇到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但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二、二者区别1.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通常使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特定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但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2.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是销售额乘以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税率区别:简易计税方法通常使用3%的税率,某些行业存在5%的简易征收率;一般计税方法使用17%、11%、6%等不同税率。4.是否抵扣: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计税方法通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特殊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需按照特定公式计算。5.是否开具专票:简易计税方法下,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计税方法下,一般纳税人通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简易计税方法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一旦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总结:建筑业在选择计税方法时,应根据自身纳税人类型和业务特点,合理选择简易计税或一般计税方法。一旦选择,需注意相关规定,确保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