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厂专注于生产A、B两种产品,于20xx年9月初同时启动了这两项产品的生产。A产品的生产数量为600件,B产品的生产数量为400件。A产品根据定额计算所需材料为600件乘以每件4单位,总计2400单位。B产品根据定额计算所需材料为400件乘以每件8单位,总计3200单位。因此,甲材料的总耗用量为6000单位,考虑到100%的材料使用率,加上2%的损耗,实际耗用量调整至61200单位。在材料费用分配上,A产品应承担的材料费用计算如下:(61200+4000)单位材料费用乘以2400单位除以(2400+3200)单位的总和,得出A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为27942.86元。同样地,B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计算为:(61200+4000)单位材料费用乘以3200单位除以(2400+3200)单位的总和,得出B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为37257.14元。这一分配方式确保了每种产品的材料成本能够准确地反映其实际消耗,从而为后续的成本分析和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