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1.双方虽然订立了婚约,但未能完成婚姻登记;2.双方已经完成婚姻登记,但在共同生活开始前决定解除婚约;3.彩礼的支付导致支付方生活陷入困境。在此,所谓生活困难通常指的是支付方的财产及离婚所得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对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必须以婚约解除为条件。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长、是否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决定彩礼的返还额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