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前携带驾驶证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步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若未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号牌、标志或办理相关手续。若当事人能提供相应证明或完成手续,车辆将被及时返还。此外,故意遮挡、污损或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同样会受到处罚。除了上述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同样面临处罚。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也会受到法律制裁。其他违法行为,如交通事故后逃逸、超速行驶、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等,同样将受到严厉处罚。总之,驾驶前务必携带驾驶证,以遵守法律法规并保障自身安全。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