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与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理应获得一份书面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由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方能生效。劳动合同的副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保留一份。如果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后未向员工提供书面合同,这可能意味着员工的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1.若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向员工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将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中载明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或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对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则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生效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签字或盖章,并且劳动合同的副本应由双方各自保存。5.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也应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6.用人单位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应至少保存两年以备查核。7.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提供载明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未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并需对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8.若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9.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并需对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当员工在续签劳动合同后未获得书面合同时,应坚持要求单位提供,因为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