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二手商品房的转让,税收政策规定如下:若无法提供房屋原值证明,税务机关将按照转让收入的1%标准来核定个人所得税额。若能够提供完整资料,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应纳税额的2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有两种:1.按照20%的税率征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其中,合理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因此,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例如,如果一套商品房的转让收入为65万元,房屋原值为48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为3.575万元,合理费用为0.0325万元,其他扣除项为4.8万元,那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5-48-3.575-0.0325-4.8)×20%=17,185元。2.按照1%的税率征税: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转让收入×1%。例如,如果一套商品房的转让收入为65万元,按照1%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5万×1%=6,500元。如果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照1%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二、对于已购公房的转让,如果已满足五年居住期限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那么在转让时无需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