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龄的计算起点是批准入伍的年份,无论入伍的确切日期,均按一整年计算。2.每年1月1日为军龄的增长点,直至接到转业、复员、离休或退休命令的年份。3.军龄不同于士兵参军时的实际年龄或当前的周岁,它是指从入伍年份到当前年份的累计年数。4.所有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人都逐步累积军龄,每年增加一年。5.军官的军龄可以通过其军衔资历章上的等级数字来识别。例如,若某人在1985年参军,到2013年仍在服役,其军龄为29年。6.工龄的计算中,通常工龄包括在当前单位的工作年限,但在计算连续工龄时,通常工龄不包括中断期间的工作时间。7.在确定职工调动的保险福利待遇和退休条件时,通常主要考虑连续工龄,而通常工龄在计算中不再考虑。8.自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以来,退休金和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基础是实际缴费年数,之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9.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的计算应遵循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即必须满足一个完整周年才能计为一年。10.军龄是军人服役年龄总和的表现,它是确定军龄薪金和军龄工资的重要依据,计算军龄时以年为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