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中,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只能通过转让其全部股权的方式退股,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