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科(下设3股)第一股,掌调查全省一切民情、风俗,并所属地方绅士办事,以及民事、商事、诉讼事的各种习惯;第二股,掌调查本省巡抚权限内的各项单行法及行政规章;第三股,掌调查本省行政之上沿习及其利弊。主要职责如下: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5、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6、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7、法制宣传。8、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