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所辖卫生院(医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村卫生室法人代表由所辖卫生院(医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村卫生室负责人由室长担任,主要是负责村卫生室的日常管理。村卫生室有以下职责: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核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2、宣传国家卫生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家庭健康档案。3、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工作。4、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5、积极开展农村除害灭病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技术指导。6、协助村民委员会积极宣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热心为广大参合农民服务。7、负责村级卫生监督。8、完成疫情、出生及死亡情况等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9、完成上级卫生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