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四川在编教师撤出民办学校时间规定为原则上三年内必须退出。对在编教师的权利做了明确规定:在职期间,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享受调资、晋级、奖励、培训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可以调入相应的公办学校使用。在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设置等方面与在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待遇,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