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2、调查研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国有出资人的财务管理及财务报告合并的工作规范。3、监测分析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状况,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和资产证券化的总体意见。4、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的变动,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股权的管理和产权转让提出建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