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存在的意义,不在于宣传教育本身,而在于通过长期的法治实践逐步使全社会树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信仰,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公民依法维权。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同时强调,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并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