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来自新疆的全国人大代表在投票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也是一部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精神的《宪法》,因其在1954年颁布,又被称作“五四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