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办理。1、首先由仓库保管员会同物资经办人,填写《原辅材料检验通知单》,递交生产安全部按规定办理。2、其次生产安全部接到《原材料检验通知单》后,质量主管通知原材料使用单位主管工程师、单位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展检验工作。3、最后验收后卸货,质检部门随即采样分析后出具化验单,合格后卸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