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垃圾运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的功能;具有合法的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