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适当方式告知债务人。《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委托外部机构实施催收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告知债务人。银行业机构在催收过程中,只能对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能对无关第三方进行催收,不能采用违背公序良俗的手段实施催收,在委托外部机构实施催收前,也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债务人,消费者应坚持量入为出的理性消费观念,养成定时查账习惯,关注还款提示短信,做到按时、足额还款,遇有逾期还款情况,应注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尽快还清欠款,或者按照合同条款积极与银行协商沟通解决,尽可能避免出现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