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对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且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收录的职业,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技能类新职业,由经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