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估报告、环保验收报告及排污许可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依法办理环境评估报告、环保验收报告及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