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价值是企业通过劳动资料附加在来自外部的价值物上面的价值,它是衡量企业在经济上对社会贡献大小的指标,同时也构成据以对各方面的利害关系者分配工资,利息、地租、税金和利润等的企业收入的源泉。附加价值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中扣除企业从外部购入价值部分(如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燃料和动力、外购半成品、委托加工费等这部分价值,对本企业来说是外单位已经创造过的价值,它作为外部的劳动产品。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只将其价值原样转入新产品,并不是企业生产新增加的价值)后的剩余。换句话说,附加价值就是企业通过生产活动新增加的价值,它代表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果。有的企业销售额虽然很高,如果外部购入价值部分过大,则不过是价值转移而已,并不能表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