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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期限新规定

2024-09-01 02:35:33

1、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出租车使用8年报废,中型的十年,大型的十二年;租赁载客汽车十五年;公交客运汽车十三年;专用校车十五年;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十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十五年。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八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十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十二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十五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十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十二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十五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十三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十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十五年;专用校车使用十五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