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各有优缺点,选择哪种方式更好取决于个人实际情况。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优点在于方便快捷,可以避免漏报,因为扣缴义务人(如雇主)会代替纳税人进行申报。然而,这种方式的缺点在于信息披露有限,无法提供全面的纳税人信息,且纳税人可能无法享受到某些针对个人的优惠政策。此外,如果纳税人不想让扣缴义务人知道自己的某些抵扣信息(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等),这种方式可能不适合。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优点在于信息全面,纳税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但这种方式需要纳税人在年度结束后自行汇总全年所得进行申报,操作相对繁琐,且需要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时间节点较为敏感。如果纳税人错过申报时间,可能会产生滞纳金等额外费用。对于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来说(如自媒体从业者),只能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而对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上班族来说,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可能更为合适,因为这种方式可以在每月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无需年终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