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的内部事项。根据《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条例》显示,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其他秘密或者机关、单位的内部事项,不适用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条例。机关、单位的内部事项指的是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内部管理、运作和业务等事项,这些事项包括单位内部的组织结构、人事安排、财务管理、业务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