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丢弃的食用垃圾。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丢弃的食用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餐厅、饭店、厨余垃圾应当投放至对应的厨余垃圾桶中,以便于进行资源回收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