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考加分条件如下:1、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服务经历加分:在四川省的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社区服务满一年的申请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根据当年招考公告规定而定。2、从军优惠加分:在我军服役并取得优秀破格退役证书或称号的申请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根据当年招考公告规定而定。3、困难时期的上学入学减分政策加分:在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享受普通高中三年、高等学校四年及本科教育补贴资助(或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根据当年招考公告规定而定。4、研究生学历加分: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根据当年招考公告规定而定。5、其他特殊加分人员加分:包括公安干警任职期间加分、在国家行政区划调整中工作表现突出的加分、评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等的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6、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加分: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其平均学分绩点达到优秀等级或被学校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根据当年招考公告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