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具有独立生存能力的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子女。这主要包括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是因为身体或精神上的原因,或是正在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而无法独立生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则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