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十三次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