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学生必须要有正式的学籍,且为非毕业班学生。学生转学必须经转入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福鼎市第六中学前身为创办于1977年的福鼎县城关第四小学附设初中班,学校先后更名为“福鼎县城关中学”、“福鼎市第六中学”、“福鼎智华中学”。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逐渐走出一条独特的发展之路,现已成为一所社会认可、家长称赞、学生向往的学校,一所具有全新发展理念的省二级达标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