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厂房里不允许有操作台。乙类厂房危险性分类: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操作台并不符合以上几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