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协调、并进。1、理性:强调核能事业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指出在发展核能的同时必须确保安全性,坚持发展中求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的原则。2、协调:表明核安全领域国家自主与国际合作的关系,强调国家是核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各国有根据本国国情采取因地制宜方式加强核安全的权利,但必须在国际规范和国际法律的框架内发展核能事业。3、并进:则阐明了四个方面并重的理念,发展与安全并重、权利与义务并重、自主与协作并重,以及治标与治本并重,这四个方面最终指向的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持久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