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参与通话的亲属范围为:配偶、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亲兄弟姐妹。首次使用时,除了在系统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上传社会关系证件或证明材料。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户主页、服刑人员页、申请人页;已经分户的亲属可提供分户前的户口簿页面或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不在同一户口簿的亲属提供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所以未婚妻不能接听。为缓解特殊时期罪犯及亲属的思亲念家之情,监狱引进“国科服务”和“驿道”两种可视亲情电话云上会见,实现服刑人员家属能在家中使用智能手机与服刑人员进行视频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