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深圳市公安局招警察的基本条件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2、具有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军队文化程度,并须具有大学英语4级或同等水平的英语能力。3、身高要求:男性:165厘米以上,体重与身高相符;女性:160厘米以上,体重与身高相符。4、综合素质优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身体素质好,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