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