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居民符合积分制管理6条件,子女可申请就读海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或初中。2、持有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1年(含)以上。3、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4、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自主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人工商户营业执照)。5、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内累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7、五年内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过失违法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