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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归属权

2024-11-30 23:52:54

关于子女抚养权属之判定,具体而言:1.未满两岁的孩子,通常由母亲抚养;若母亲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可交由父亲抚养:(1)长期患病难以治愈,不适宜与子女同住;(2)未尽抚养义务,父亲主张抚养;(3)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子女无法随母生活。2.父母双方协商决定,若两岁以内子女由父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良影响,可获批准。3.对于两岁及以上的孩子,父母均有权抚养,若一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可优先考虑:(1)已实施绝育手术或失去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生活环境变化对子女健康造成显著影响;(3)无其他子女,对方却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益,但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4.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相当,均希望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若子女已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意愿且有能力协助照顾孙辈,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5.父母对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时,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愿。6.在保障子女权益的基础上,父母双方可协商轮流抚养子女,获得批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