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医院或医护人员因过错行为导致病人诊疗受损,应负赔偿责任。当病人遭受损害且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可推断医院存在过错:(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2)隐瞒或未提供纠纷相关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非法销毁病历资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