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依据权利人与义务人的辈分、年龄等因素,将扶养细化为抚养(青少年)、赡养(长者)及扶养(平辈)三种类型。据此,对于年迈且无子女的人士,其具有责任能力的手足应承担扶养义务,而非赡养义务。然而,由手足承担扶养义务需满足以下条件:扶养人由手足抚养成人并具责任能力;被扶养人父母离世或无力扶养;被扶养人须丧失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