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时期(16世纪末至18世纪中叶)音乐的特点在于技术的共同点和表达方式的创新,因此得名“巴洛克”。这一时期的音乐通常被描述为粗陋、奇异和夸张,音乐家们如威尔第(四季)和巴赫(c小调前奏曲.赋格曲BWV.847)的作品至今仍然广受赞誉。紧接着巴洛克时期的是古典主义时期(大约1750年至1827年贝多芬逝世),这一时期的音乐风格更偏向于简洁和均衡。贝多芬的《悲怆》、《月光》、《暴风雨》以及《致爱丽丝》等作品,展现了古典主义音乐的魅力。浪漫主义时期始于18世纪末,这一时期的音乐家们更加注重个人情感和创新。萧邦的c小调幻想即兴曲、革命、降E大调华丽大圆舞曲等作品,展示了浪漫主义音乐的情感深度。门德尔松的《仲夏夜之梦》、老约翰·施特劳斯的《拉德斯基进行曲》、威尔第的《饮酒歌》、德沃夏克的《幽默曲》、勃拉姆斯的匈牙利第5号舞曲以及里姆斯基柯萨科夫的《萨旦王的故事》等,都是这一时期的杰出代表作。在这一时期,作曲家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们不再受限于城市、宫廷或教堂,而是成为自由的艺术家,通过音乐会社团和音乐节网络满足大众的需求。这标志着音乐创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