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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未提前一个月告知的情况下裁员,应如何赔偿?

2024-11-30 23:49:34

在公司进行裁员的际,并不强制要求事先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但前提是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方可执行;换言的,只需公司在事前三十日内向工会或所有员工阐明具体情况并听取他们对于此事的看法,裁减人员的相关计划通过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备的后便可施行有关的裁员事宜;裁员完成的后,依据受影响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可,即每满一年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未满一年,则以一年计;若不足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然而,若公司在裁员过程中未能遵守上述法定程序,那么这将被视为非法裁员行为,此时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