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又名债权让渡,即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人通过与权利受让方签订协议,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接至第三者。债权转让包括全权转让及部分转让两类。只需债权人与受让人双方达成共识,并通告债务人为满足条件。2、债务转让,亦称免责债务履行,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者间就债务之转让形成的合约,转让后第三方将负责承担原债务者所负义务。债务转让可分为全额转让与部分转让两种方式。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同意方能生效,不仅仅是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