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现场办理、提交申请材料、资料审查以及资金划转。职工需先到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然后提交相应的提取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将受理并审查资料。审查无误后,资金将实时划转至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银行储蓄卡。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提取时间需在缴存资金存储满12个月后。提取条件包括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住自住住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出国定居等。提取渠道主要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在线办理,无需提交资料,实现全程网办。专用性提取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情况,非专用性提取则需提供相应申请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提取金额无上限,但不超过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租房提取限额为每月不超过1340元,每年不超过16000元,具体限额根据成都公积金中心调整。单位缴存公积金提取需购买成都市行政区范围内的住房。提取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购房款专用收据、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原件、《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等。提取证明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等。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不收取任何费用。购买商铺、车库、办公性质房屋、工业产权房、“小产权”房,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二选一”政策旨在帮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购买一次性付清或商业贷款的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屋地址应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提取金额不会超过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租房提取限额为每月不超过1340元,每年不超过16000元,具体限额根据成都公积金中心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