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古镇镇没有设立公积金办事处,居民可选择前往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或东区办事处(中山市东区兴中道8号瑞景大厦首层),火炬开发区办事处(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3号),三乡办事处(中山市三乡镇景观大道3号),小榄办事处(中山市小榄镇广源中路73号),以及坦洲办事处(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9号首层)办理公积金业务。各办事处均设有详细交通指引和联系方式,方便市民选择。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位于博爱六路22号,周边公交线路有003路、36路、208路,可乘坐至博览中心站。东区办事处位于兴中道8号瑞景大厦首层,公交线路有002、032、050、209、213、B11路,假日广场站下车即可。火炬开发区办事处位于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3号,乘坐032、036、063、34、B17路公交至火炬国际会展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三乡办事处位于三乡镇景观大道3号宣传文化中心首层,乘坐211路、212路、216路到文昌路东下车,往三乡政府方向走500米。小榄办事处位于小榄镇广源中路73号。坦洲办事处位于坦洲镇大兴路119号首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监督科、审批服务办公室和会计稽核科。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文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资产管理及后勤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和档案管理、公共关系及对外宣传及窗口规范化建设。业务监督科负责监督单位和职工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处理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投诉案件,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和推广,负责归集业务拓展,对受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贷后跟踪管理。审批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申请的受理、咨询、审核,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批内容,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现场勘察、科室会审、班子审定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跟踪和落实。会计稽核科负责住房公积金收支分配的核算管理,核对受委托银行的业务数据,负责会计年度预决算及财务分析工作,健全内审制度,定期组织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稽核,组织考核受委托银行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中心日常办公经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控制,组织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其他使用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