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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社保和医保个人一年要缴纳多少

2024-11-25 23:35:08

在福州市,职工医保的缴纳方式涉及用人单位与个人两个层面。用人单位需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职工则需按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部分费用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最高不超过300%。如果工资总额难以确定,则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对于个体工商户、未在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则需要以不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0%的基数,按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8年起,所有城乡居民(不分成人和未成年人)的个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调整为180元/人·年。对于特定群体,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计生家庭成员,政府将继续全额资助其参保。在福州市,医保缴纳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参保单位应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缴费基数,并按照《社会保险法》要求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其次,参保单位的性质、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若发生变化,应及时申报变更。此外,参保单位应确保每位职工(包括退休人员)的参保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及在职转退休手续,确保应保尽保,维护职工权益。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最高不超过300%。同样,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300%。值得一提的是,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7月1日会进行自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