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时间全年无限制,24小时开放。单位申请需满足《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规定的条件,具体包括:在苏州工作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且人事档案已转入。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包括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学历(包括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的人员,且年龄不超过45岁。还有,在苏州工作,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岁,已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包括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以上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官方网站提交申请。政策更新频繁,请关注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