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的户口登记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依据父母的户口性质来决定。通常情况下,新生儿可以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且优先考虑家庭户。如果父母双方的户口都是家庭户,那么新生儿的户口登记可以由家长根据个人意愿来决定,选择在任意一方的家庭户中登记。当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为集体户时,新生儿应当在家庭户中登记户口,以确保其户口性质的稳定性。若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在本市内无住房,则新生儿应在父母户口所在地,按照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依次申报出生登记。对于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情况,新生儿可以在父母的部队所在地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当父母中一方为现役军人时,新生儿的户口应登记在非现役军人方的家庭户中。以上是关于新生儿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的具体规定,旨在确保新生儿户口登记的规范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