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专生落户政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持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在杭工作的申请人需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一个月以上。市区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请人应将其户口登记在其合法固定住所。若无合法固定住所,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为,随迁配偶应落家庭户。办理渠道包括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受理或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通过全城通办推送至落户地审批。业务流程由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或通过网上实名认证登录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核验原件领取审批结果,不允许代办。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后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审批结果并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包括毕业证书、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或人才市场同意落户意见书、亲友同意落户申请书及房产证。还需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随迁家属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收养登记证和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以上材料中,通过数据共享可取得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咨询电话为0571-88898559。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需严格依法依规申请,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人才引进信用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并视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