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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如何有偿退出

2024-11-24 13:17:15

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补偿对象包括自愿退出到城镇买房或住农村公寓的农户,愿意使用低标准宅基地的农户,以及进城落户的农民。不同地区的政策也有所不同,如四川成都给予经济补偿和创业就业优惠,湖北枝江按土地征收标准补助农民退出合法确权宅基地。智能法律助手法行宝AI智能咨询法律计算器法律意见书法律文书去提问宅基地不建房会被收回吗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农村宅基地收回政策宅基地怎么有偿退出为你推荐农村宅基地如何退出“自愿有偿”是农民退出宅基地的先决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一、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过户吗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过户,但是过户需要满足受让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条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二、非农户口老家的宅基地能否确权?转为非农业户口之后也是可以确权的。文件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宅基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三、户口迁走宅基地归属问题1、户口迁出后,房屋完好无损,这时候房屋还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依然能够使用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但对于农民不能够进行重新修建,只能够进行流转、退出获取补贴或者等待房屋倒塌被收回。2、户口迁出后,房屋倒塌,这个时候房屋已经不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了,这一类的房屋农民也不能够重新进行修建,而由于各地农村正在进行空心房整治,这些房屋还直接回被拆除,其占据的宅基地也将会被弄成集体组织收回。【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姜超律师执业9年资质认证2022-12-08农村宅基地收回政策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无偿收回的,除非发生以下几种情况:1、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宅基地作为村民生活基本资料,村民可以无限期免费使用,但仅限于居住,若村民擅自更改宅基地的用途,如修建工厂、商铺等,农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2、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按照规定,农村宅基地采取“一户一宅”的使用原则,而部分村民有“一户多宅”的现象,这一现象损害了其他村民的权益,因而“一户多宅”这一现象是将要被取缔的,农村集体有权收回多余宅基地的使用权,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收回的,户主须缴纳给村集体一部分资金;3、宅基地长时间闲置。宅基地最重要的使用原则就是保障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果宅基地长时间闲置就无法发挥其作用,农村集体有权收回。如宅基地建有的老房子倒塌两年以上没有修建,或者农村居民在城市安家,老房子闲置,这些情况下,农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宅基地;4、户口不在农村,不能继承宅基地。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不少农村人涌入城市,在城市安家落户,户口也迁往了城市。对于户口不在农村的继承人,农村老人去世后,农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宅基地;5、超出规定面积。从2016年农村土地确权起,农民领到了耕地和宅基地使用证和经营证,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使用也得到了规范化管理。按照规定,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超过规定范围,对于超出规定范围的部分,农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超出部分的农村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王长玉律师执业16年资质认证2022-12-14宅基地怎么有偿退出宅基地怎么有偿退出最新规则: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减少土地征收范围,探究制定征收目录,严厉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标准、多元保证机制。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理想中,某些中央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立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度规则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顿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越土地前三年均匀产值的30倍。假如依照农业种粮的用处停止补偿,按一亩均匀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二、树立乡村集体运营性建立用地入市制度,赋予乡村集体运营性建立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白入市范围途径。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局部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求并入一些周边的乡村,这就是乡村集体运营性建立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相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乡村集体运营性建立用地树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能够应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完成集体运营性建立用地的保值和增值!三、变革完善乡村宅基地制度,探究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变革宅基地审批制度。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变革,根本准绳是一户一宅,将来针对历史缘由构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度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越规范、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拟兴旺的地域,准绳上或不再停止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经过集中建立乡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关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能够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置。河南省曾经出台政策,请求各地市树立乡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郑萌律师执业6年资质认证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