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业主共有,根据《电力法》以及《民法典》的规定,小区内的配套电力设施所有权属于开发商,而小区建成交付后,开发商会把配套电力设施无偿捐赠给供电公司,这样所有权就变更为供电公司,以后就由供电公司负责配套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