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高新区婚姻登记处设在高新区政法大楼504房间,联系电话为0351-7033745。对于太原居民与出国人员或华侨结婚,需准备以下材料。首先,太原居民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应包含正反面信息,户口簿的首页和个人页应复印在A4纸的正反面。出国人员或华侨则需准备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若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证明,则需通过第三国驻该国和中国使(领)馆进行认证。此类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双方当事人还需签署一份声明,证明彼此无配偶且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最后,需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