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生育费用报销条件主要包括几个方面。首先,对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职工,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一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可以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一年的职工,若在此期间发生了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情况,需要在累计满一年后的次年内提交申请材料。此外,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除此之外,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必须是在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发生的费用。这意味着,在申请报销时,参保人需要确保在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上个月,已经正常参加了职工生育保险。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报销申请都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求。总结起来,深圳的生育费用报销条件涵盖了参保时间、申请时间、费用范围和政策符合性等方面。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公共资源,同时也鼓励更多职工积极参与生育保险。